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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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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藏品入藏标准

征集文物要求地域特点鲜明,文化内涵丰富,品相较好,存世数量相对较少。其中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具有地域特色的民俗学、民族学、宗教学、文献资料。。

2. 反映宜丰县生产关系、社会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等文物。

3. 能够反映当地自然特征的标本,具有代表性的珍惜标本。

4. 能够反映宜丰县发展历程的图文、影像资料(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对外交流等)。

5反映宜丰县著名人物、重大历史事件、著名起义、革命运动等文物。

6在藏品征集过程中,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代表性。

7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

在进行文物的征集过程中,要综合考虑文物的时代、存世量、品相、文化内涵等因素,时代相对较早、存世数量相对较少、品相较好、资料记载不全、传世来源不清的实物可选定为入藏文物;另外时代相对较晚,品相完好,有一定存世数量的实物也可为入藏文物。

二、征集流程

  宜丰县博物馆成立文物征集工作小组,组长由馆长担任,副组长由业务馆长担任,成员由研究部、保管部、接待部、信息中心人员组成。

        1.文物征集组负责搜集文物征集线索,制定本年度文物征集计划,编写文物征集方案根据实际情况估算征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文物征集方案由学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审定评估测定

        3.文物征集方案经务会批准后,由参与文物征集人员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795-2765081

参观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新昌东大道竹文化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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