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博物馆文物出入库制度
1、藏品出入库房必须办理出库、归库手续,对藏品的数量和现状,必须认真核对,点交清楚。藏品出库后,由接收使用部门负责,保管养护,保管部门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使用部门应尊重藏品保管部门的意见,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予以纠正。
2、馆内需要提用藏品时,必须填写提用凭证,三级以上的藏品,经馆长批准,其他藏品经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才得办理出库手续。
3、用毕应及时归库,按原凭证进行核对,办清手续。
4、馆外单位提用藏品时,一般应在馆内进行。三级品以上经馆长批准,其他藏品经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有关保管人员承办并负责藏品的安全,用后立即归库。
5、藏品借出馆外应从严掌握,一级品须经主管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他藏品经馆长批准后,办理借出手续。借用单位必须采取措施,确保藏品安全,并按期归还。
6、藏品严禁出售或作为礼品,馆际之间藏品可相互支援、调剂余缺、互通有无,但必须严格办理出入库手续。
7、调拨、交换一级品,须报文化部文物局批准、调拨、交换其他藏品,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调拨、交换出馆的藏品,必须办理注销手续;进馆的藏品,必须办理登帐、编目、入库手续。
宜丰县博物馆
2023年3月17日
联系电话:0795-2765081
参观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新昌东大道竹文化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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