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博物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馆工程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管理行为,根据《宜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宜府办发〔2024〕8号),制订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馆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二、工程项目实行工作专班负责制,凡属本办法管理范围内的单项工程必须经馆务会议研究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由馆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馆务成员和有关股室人员参与组成。
三、工作专班应遵照《宜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宜府办发〔2024〕8号),全流程负责工程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协调、落实、推动、监管。
四、工作专班职责
(一)负责办理项目的立项、可研、环评、初设、地勘、施工图设计、预算报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二)负责办理项目的规划、征地、拆迁等相关手续。
(三)负责项目的各项对外协调工作。
(四)负责项目的各项合同拟定以及内外文件的收发。
(五)负责对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主要是工程进度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工程质量管理以及工程的投资控制管理等。
(六)负责对隐蔽工程进行签证,负责对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等进行把关,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程序。
(七)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八)负责项目的各项收尾工作。
(九)负责按照资金支付制度及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资金的安排及支付。
五、档案资料管理
(一)项目开工前,工作专班应及时将项目工程的方案、预算书、各类施工图纸、合同文本及工程变更及价格调整文件整理留存。
(二)项目完工后,工作专班应严格按照项目验收标准的有关要求,及时将一整套完整的验收资料整理留存。
(三)工作专班组长应落实专人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及归整工作,并按照单项工程建立项目档案库作为永久资料进行保存。
六、项目各环节的重大决策,需由工作专班组长提交上级管理部门研究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加强对项目的监管,所有项目工程招投标必须由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上级领导或其指定人员参与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八、项目管理人员应自觉守牢廉洁底线,如有违纪违法行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宜丰县博物馆
2024年4月18日
联系电话:0795-2765081
参观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新昌东大道竹文化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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