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博物馆信息安全保护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宜丰县博物馆信息安全管理,保障博物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保护文物数字化信息、业务数据及各类敏感信息不被泄露、篡改和破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宜丰县博物馆内所有涉及信息系统使用、管理、维护的部门和人员,以及与博物馆信息系统有数据交互的外部合作单位及个人。
(三)基本原则
遵循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的原则,确保信息安全工作责任到人。
二、信息安全组织与职责
(一)设立信息安全管理小组
由馆长担任组长,负责统筹博物馆信息安全工作的决策与指导。小组成员包括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信息技术专业人员,负责落实信息安全管理措施。
(二)信息技术部门职责
负责博物馆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安全技术防护措施的实施与监控、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评估,提出安全改进建议。
三、人员信息安全管理
(一)人员录用
对涉及信息系统管理、操作的新入职人员进行严格的背景审查,包括身份核实、无犯罪记录查询等,并签订保密协议。
(二)人员培训
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信息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意识教育、信息系统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方法等,确保员工熟悉信息安全要求,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新员工入职时必须接受信息安全基础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人员离岗
员工离职或岗位变动时,应及时收回其使用的信息系统账号及相关权限,交回所有与工作相关的信息载体(如移动存储设备、纸质文件等),并要求其签署离岗保密承诺书,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四、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一)系统建设
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应遵循信息安全相关标准和规范,将信息安全防护措施纳入系统设计、开发、实施的全过程。选用具有安全可靠资质的软硬件产品和服务提供商,并要求其对涉及的信息安全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二)系统运维
建立信息系统日常运维管理制度,明确系统维护操作流程、权限管理和日志记录要求。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巡检,包括服务器状态、网络设备运行情况、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的漏洞扫描等,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安全问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对信息系统进行变更、升级或安装新软件。
访问控制
建立严格的信息系统访问权限管理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业务需求,为其分配最小化的访问权限。
(三)网络安全
部署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对博物馆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进行隔离,防范外部网络攻击和恶意软件入侵。
五、数据安全管理
(一)数据分类与分级
对博物馆内的数据进行分类(文物信息数据、业务管理数据、用户数据等)和分级(公开数据、内部数据、敏感数据等),根据不同类别和级别的数据制定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数据存储
重要数据应采用冗余存储方式,如磁盘阵列、异地备份等,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对存储敏感数据的设备进行加密存储,防止数据泄露。
(二)数据备份与恢复
制定数据备份策略,定期对重要数据进行全量备份和增量备份,并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的介质中,异地保存。定期进行数据恢复演练,确保在数据丢失或损坏时能够及时恢复。
(三)数据使用与共享
严格控制数据的使用权限,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复制、传播博物馆数据。在与外部单位或个人进行数据共享时,应签订数据共享协议,明确数据使用范围、保密责任和安全措施等。
(四)数据销毁
对不再使用或过期的数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安全销毁,防止数据被非法恢复和利用。对于存储在电子介质上的数据,应采用专业的数据销毁工具进行擦除或物理破坏。
六、信息安全应急管理
(一)应急预案制定
制定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流程、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分工、应急响应级别和处置措施等。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信息安全应急演练,模拟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场景,检验和提高各部门和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应急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改进。
七、监督与检查
建立信息安全监督检查机制,信息安全管理小组定期对各部门的信息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包括信息系统安全状况、人员信息安全意识、数据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
联系电话:0795-2765081
参观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新昌东大道竹文化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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